摘要
"校园贷"从2014年刚出现的名不见经传,到后期走入大家视野已经与"自杀""裸贷"等负面词汇完全捆绑。2017年6月16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直接进行了"一刀切"的处理办法。通知称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但是此处理办法只是暂时为了处理乱象的极端办法,在此情况下"校园贷"法律规制的问题还需解决。本文尝试研读了相关资料后,从不同方面提出了关于"校园贷"方面的法律规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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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