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中国招标》记者对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了统计。2021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13条,较2020年的505条增加了108条。失信行为可大致分为七类,包括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串标围标、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不同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代理机构违规行为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等其他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