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滥办酒席之风屡禁不止,让各地政府头疼痛不已,对于操办酒席的主角——不具有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普通村民如何引导和规范,国家制定法鞭长莫及,利用红头文件进行管理又有违行政法治原则,面对如此治理困境,需要我们跳出"硬法即法"的窠臼,从软法之治的角度探寻治理良策,充分利用乡规民约所具有的开放性、民主性、参与性、商谈性等软法属性,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这才是有效治理农村滥办酒席的可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