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内科病区92例病人随机分为两组。干预组48例应用Orem自理理论,采用补偿系统实施基础护理,对照组44例按分级护理要求落实基础护理。连续实施1个月后比较两组病人的基础护理合格率。结果两组Ⅰ级、Ⅲ级护理病人基础护理合格率均为100.0%,Ⅱ级护理病人基础护理合格率干预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0.01)。提示根据Orem自理理论采用补偿系统实施基础护理,有助于提高基础护理质量。

  • 单位
    乐山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