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7]6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