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乡村公共性的消解,乡村治理真空困境已经成为新时期乡村治理的突出难题。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传统民间信仰及其载体的重构与发展似乎成为新时期乡村治理的重要文化与制度力量。该文以江西省J庙的研究个案,发现村庙从组织的成立、会首的产生到职责分配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管理体系,其内在的动员机制保证了村庙生活的有序运行。同时,村庙在生产公共空间、塑造公共规则、供应公共产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村落转型时期,将民间信仰引入乡村治理体系能帮助乡村再造公共性,也可弥补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的不足。面对此现实,国家和政府应当尊重村庙的自主性,合法化民间信仰的生存地位,并对其加以监督和引导,充分挖掘民间信仰的治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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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共管理学院; 武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