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教思政[2020]1号各市教育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专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 11号)

  • 单位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