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1年7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文件《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在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七地开展将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试点工作,涉及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