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中国民族文学价值观念区别于“民族的民族文学”。作为应然价值观念,它的基本涵义为:“中国民族文学”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属性并得到规定,是56个民族文学组成的整体性概念,中国民族文学是多民族一体的文学。本研究从历史与现实的合理依据、审美情感与艺术选择的合理性与可能性、“中国民族文学”走向世界的合理性与可能性等三方面论证了该价值观念之成立,尤其提出和论证了“微”“独”“同”互相制约综合的思维方式怎样实在地落到批评的操作层面:通过“微”对象所获“独”的批评结果,由“独”所属的“同”一点点潜移默化地铸牢使命,依赖“同”的理念又落实到“微”的客观准确选择,以“同”体现其“整体性”,以“微”所获之“独”体现其“差异性”,明确与清晰了向世界展示整体性与差异性兼容的中国民族文学的批评任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