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夷陵区肺结核病单病种定额支付标准和可行性及控制,为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方法收集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间住院和门诊肺结核病患者医疗费结算信息,导入Execl进行患者类别、住院比例、医疗费分段、报销比例等信息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定额支付标准假设与现行支付标准进行比较。结果 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定点医院收治住院肺结核病患者444例,住院率占同期发现患者数的77.75%,总住院医疗费2 667 687.00元,医保农合报销1 600 815.30元,报销比例为60.00%,门诊结算肺结核病患者256人,总门诊医疗费用571 604.25元,医保农合报销457 283.40元,报销比例为80.00%。如将普通肺结核病患者住院比例提高到涂阳100.00%,涂阴30.00%以内,每例定额支付6 000.00元,患者自付比例保持涂阳10.00%,涂阴20.00%不变。门诊每例定额支付下降至每例3 000.00元,患者自付比例20.00%不变。与现行支付模式相比,总住院率降至34.23%,住院报销比例可提高到86.62%,门诊实际报销比例可提高到83.33%。患者负担明显降低,医保农合负担略有减轻,定点医院毛收入虽下降,但收入含金量明显提高。结论以公益为核心,转变医院管理理念,以工作质量为考核指标的绩效管理模式,才能实现真正的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共赢局面。

  • 单位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