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确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则之下又存在着"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这一条款,两者看似存在冲突。如何对其分别进行合理解读以明确二者之关系,以及两者的并存是否意味着"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原则与"如实回答之义务"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存在一个"共存"的局面,笔者认为对于以上问题唯在不动摇现行立法框架的前提下,通过立法者和学界共同努力对相关条款进行科学、合理的解释,运用法解释学的方法对条款中的语句、语词的内涵做出有效界定,方能为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诸多认识上的困境提供解决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