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海事劳工公约》(2014修正案)规定的船东财务担保制度为船员带来福音,但也为船东履约带来风险,尤其是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我国中小船东经营环境会进一步恶化。我国中小船东在履行公约义务时面临资信调查严苛导致投保困难、港口国滞留船舶、担保方事后追偿等机制运行的流程风险。为规避流程风险,需做好担保启动前企业信息披露和反担保工作缓解投保困境;担保在保期间做好港口国风险预警和对标化应对措施;以及修订船员雇佣协议避免不必要的事后追偿三阶段工作,从制度运行全过程防范履约风险,实现企业良性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