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向度全球化的负外部性导致了全球安全风险和逆全球化浪潮,国际硬法的实效性有所削弱,全球治理的主体多元化和国际法的价值变革都为全球风险治理中的软法建构奠定了社会基础。联合国是全球的主导性政治组织,其社会人格的主体性和派生性分别构成了国际软法创制的道德性与合法性渊源。联合国大会是各国追求实质平等的全体代表机构,大会的国家意志协调和机构决策是联合国进行软法建构的主要路径。单向度全球化导致的人类生存危机催生了人类主体性和共同体意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应运而生,而联合国大会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软法建构提供了政治动力、价值渊源和组织机制。以主权国家之间的实质平等和大多数决策制度为基础,在中国所推动的大国政治和国际法治的互动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软法化有利于联合国通过其决议践行国际软法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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