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技能作为人类存在于数字时代的一种基本实践方式,具有交互性、适应性、迁移性和创新性的特征。在体知合一的认识论视阈下,数字技能倾向于一种生成主义的说明,并在技能性知识的层面体现出有程度的客观性。然而,现实的数字技能鸿沟对社会实践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从可获得的载体、可操作的程序、可理解的符号、灵活的互动、规范的应用准则这五个要件来构建数字技能的规范性框架将有助于克服鸿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