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是地区性合作组织,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最佳途径是提高村社治理能力。许多地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农业大户和农业专业户为享受惠农政策而注册并没有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际运行,更不能组织小农户走向现代农业。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必须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村社治理体系和村社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加强村社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增强村社的社区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