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促进区域低碳发展转型、完善碳补偿理论体系、实现碳中和目标,采用碳排放系数法和碳生态承载指数法,以陕西省为例,开展2010—2018年土地利用净碳排放核算,探究陕西省土地利用净碳排放时空演变规律,分析碳生态承载能力差异,并以各地区每年碳盈余(占用)指标量状况为基础,识别出碳补偿行为过程中的支付区与获补区,测算出陕西省各地区碳补偿额度。结果表明,2010—2018年陕西省土地利用净碳排放总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增长速度在2014年后逐渐放缓,碳排放总体呈现出自北向南逐渐递减的空间分布特征;陕西省碳生态承载能力表现为自北向南逐渐递增的特点,且南北差距在不断扩大;在整个研究期间,榆林市、渭南市、西安市是碳补偿行为中最主要的支付区,商洛市、安康市、汉中市是主要的获补区;陕西省碳补偿总额度总体在不断提升,增长速率也在逐年提高,不同地区的增长速率不一致,其中,榆林市碳补偿额度占比最高且增长速率最快。因此,加快构建省内各市之间碳补偿机制对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制定有效的碳减排政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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