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政发[2020]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更好地保护、挖掘和继承我区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梧州市金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维新里历史文化街区,来宾市迁江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城厢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河池市怀远骑楼古街历史文化街区等5个街区为第四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