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艾滋病毒筛检作为发现、掌握、预防艾滋病的源头,其对艾滋筛检所采取的态度,关系到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感染者的人权保障理念的基本走向。传统上,一些国家坚持对艾滋筛检采取艾滋例外主义,即应取得受检人事先经告知的、自愿的、特定的同意方可进行筛检。近年来,为发现更多感染者,去艾滋例外主义的呼声渐高,即要求将艾滋病与其他传染性疾病同等对待,并出现"强制筛检""告知后同意"的筛检模式。在我国在对艾滋病筛检实行"自愿"筛检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同省份的"实名检测""强制筛检"的情况。在人权视野下,艾滋筛检的法律规制原则的确认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