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为中国与沿线各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作为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跨境电子商务在"一带一路"倡议扶持下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跨境电商纠纷已成为电子商务案件新的增长点。ODR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与现有解纷模式相结合,建立司法系统之外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和在线法院平台相整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纠纷解决体系,这是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高效公正司法保障、营造稳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选择。同时,ODR机制更有利于建立国际法治合作新平台,不断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应将ODR机制纳入法治轨道,坚持创新的立法态度,建立有效的解纷手段,聚合社会资源,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专业解纷模式,以实现"一带一路"建设对于纠纷解决的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