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探讨两种不同放疗技术治疗鼻咽癌的疗效及计量学差异。方法:选取我院于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收治的63例鼻咽癌患者,根据鼻咽癌2008分期,其中T4期鼻咽癌患者有21例,T3期鼻咽癌患者有21例,T1-2期鼻咽癌患者有21例;所有入选患者均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固定野IMRT计划和旋转容积调强放疗计划,分别比较各期患者两套计划的计量学参数;分析两套计划的治疗时间和跳数、危及器官剂量、靶区覆盖等差异。结果:两种不同放疗技术均具备较好的靶区剂量分布,其中PTV1和PGTV的适行性和均匀性相当,两者剂量分布差异并没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IMRT组的PTV2剂量显著高于RapidArc组,并且前者的均匀性显著优于后者(均P<0.05),但是RapidArc组的剂量分布也能够满足临床需要。在按照患者T分期进行分层比较时,T3期患者和T1-2期患者的两种不同放疗技术靶区剂量分布相似,并且适形性和均匀性均相当。对于T4期患者而言,Rapid Arc组的PTV2、PTV1、PGTV靶区剂量均显著高于IMRT组(均P <0. 05); Rapid Arc组T4期患者的PGVT均匀指数优于IMRT组,两组数据比较差异虽无统计学意义(P=0. 059),但P值接近0. 05。Rapid Arc组治疗时间和治疗跳数分别为(185. 92±32. 19) s和(651. 29±112. 20) MUs,分别低于IMRT组的(522. 29±73. 39) s和(1 891. 28±253. 39) MUs,两组数据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13. 283,t=22. 192,均P <0. 05)。结论:对鼻咽癌患者采用9野IMRT和Rapid Arc治疗均能够达到临床要求,但是后者的治疗时间和治疗跳数更短,可以显著降低正常器官的剂量,在T4期鼻咽癌患者的治疗方面可以将高剂量区集中在靶区,从而大大减少正常器官的受照剂量,值得在临床上加以推广运用。

  • 单位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