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佛教传入中国之初,为了便于理解,讲说者(以东晋竺法雅为代表)往往"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南朝梁·慧皎:《高僧传·竺法雅传》)也就是用中国传统的老庄思想来诠释佛教般若学,是谓"格义"。尽管这种诠释方式并不准确,因此至南北朝时期逐渐消失,但却是当时佛教融入中国最方便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