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和财产权的问题,一直以来缺乏明确的问题意识思考。Barnes在《财产权与自然资源》的"财产的私人功能"一章中对财产为什么会存在、财产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什么以及法律应当赋予财产怎样的地位等问题给予了回应,并从法律上的排他性和财产的合理性两个角度出发,全面论证了财产的私有正当性,呈现出关于财产权的独特理论架构以及清晰严谨的逻辑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