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单因子水质标识指数法基础上,提出一种全新的河流总体的综合水质评价方法——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综合水质标识指数可以完整表达河流总体的综合水质信息,其特点是既能定性评价、也能定量评价;既不会因个别水质指标较差就否定综合水质,又能对河流综合水质做出合理的评价;既可以用于一条河流不同断面水质的客观比较,又可以用于不同河流水质的评价比较;既可以在同一类别中比较水质的优劣,也可以对劣Ⅴ类水比较污染的严重程度.将综合水质标识指数用于上海市河流的水质评价取得了令人信服的评价结果,并确定了我国河流水体黑臭的判别准则.

  • 单位
    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同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