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是乡村协商的重要主体,农民主体能动性与乡村协商效果紧密相关。比较四个乡村建设协商案例发现,政府赋权、农民受益、农民参与及农民责任四个要素的不同组合影响农民主体能动性表现出不同特征。伴随四个要素逐次增强(高),农民主体能动性会从消极向一般再向逐利型积极与责任型积极转变。这种动态转变引发不同的协商效果。其中,农民主体能动性表现出消极能动特征,乡村建设协商趋向象征式协商,协商效果越差;农民主体能动性表现为积极能动性,乡村建设协商趋向包容式协商,协商效果越好。为此,优化制度建设和机制运行,激发农民的积极能动性,塑造责任型积极能动的乡村协商主体,是以协商民主推动乡村建设行动更好落地的应有之义。

  • 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