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选题来源: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类型:合同诈骗罪2017年起,陈某经营着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因背负大额负债,为了尽快获取更多收益,陈某采取薄利多销的方法吸引更多的顾客。然而盈利速度缓慢,债主又不停催款,于是陈某决定直接采取低于进购价出售的方式,以此来拉开与其他汽车销售公司的价格差。可是,进购价与出售价之间的差价得由陈某承担,他灵机一动,决定用下一单客户的购车款填补上一单的"差价窟窿"。在此方式下,他的负债不但没减少,反而渐渐超过了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