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振出局"原本是棒球运动中的一项规则,在比赛中若一方连续投出三个好球,对方便被淘汰出局。这一规则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引入美国刑事立法之中,成为针对常习犯的一项特殊规定。立足该法案背后的刑罚学原理对其正当性进行评析,进而探索"三振出局法"规范本身的理论价值,可以从正反两个层面寻求它对完善我国累犯制度的启示与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