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生是体育课后服务的主体对象,体育教师是体育课后服务的实际承担者。现阶段体育教师参与体育课后服务增加了体育教师工作负担、体育教师主体意识有待加强、学生多元需求难以满足等困境。其产生原因是体育教师公益思维欠缺、法律法规条款不完善、体育课后服务质量监控建设滞后。“双减”政策背景下体育教师课后服务“减负增效”应重视学校“赋权”和体育教师“增能”的双重路径。赋权学校,让其在体育课后服务组织管理模式、师资配比、制度设计等有自主权,进而为体育教师打造优异体育课后服务工作场域;体育教师增能,主动提升体育教师学习力、体育课后服务教学力和体育课后服务评价力,进而为提升体育课后服务质量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