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阐释论是在西方阐释学和中国古代阐释学的理论资源上提出的一种哲学阐释学。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本体论阐释学的"公共性"特征为公共阐释论的建构提供了理论支持;同时,公共阐释论以公共理性为根基以及对确定的认知真理性的追求则弥补了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本体论阐释在解决阐释结果确定性问题上的不足。本文认为,公共阐释论亦属于本体论阐释学范畴,其"本体性"主要体现在阐释的生成性、整体性、真理性特质。建立公共阐释论具有理论和现实上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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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