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防止水患,兴修水利,以达到大量发展生产的目的"水利建设方针指导下,以荆江分洪工程为中心的治江工作迅速开展,减轻了荆江大堤防洪压力,为根治长江争取了宝贵时间。1954年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后,国家重新审视长江流域治理问题,把根治长江提到工作日程,积极编制长江流域规划。1959年《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的编制完成,标志着以三峡工程为主体的防洪治本方略的初步形成,由此开始了有计划、有步骤根治长江的伟大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