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蒙古气候可行性论证被《内蒙古气象条例》修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强制气候可行性论证"为引,深入分析了非基础数据类业务档案在实践中的建立与延伸,并通过政府引导提倡新型档案建立机制,在源头把控档案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夯实内蒙古气候可行性论证档案的业务基础,以期为今后开展档案利用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