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声音商标行政驳回复审案是在认定声音商标显著性方面的典型案例。声音商标虽为非传统商标,亦应遵循显著性这一商标必需的实质要件。商标显著性在世界各国商标法上都有所规定,包括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两个方面。腾讯声音商标行政驳回复审案折射出我国的声音商标在其显著性的认定中仍存在不足,借鉴域外经验,可以在立法与实践中有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