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阳明从“心即理”这一基本命题出发,建立心体,并引入“良知”这一范畴,突出了人的良知在道德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康德取消一切外在的经验,把纯粹理性作为道德实践的依据,从而建构一套严格的道德形而上学体系。深层次比较两位哲人的思想,就能发现无论是王阳明的良知还是康德的纯粹理性,皆强调人的主体性以及道德依据的先天性。然而两者之思想亦有区别,主要体现在良知本身具备情感,而纯粹理性排斥一切情感。关于德福一致,康德认为现世中幸福与道德是没有因果关系的,惟有通过悬设灵魂不朽与上帝,并在道德中实践对这两个先验理念的信仰,以期在后世中达到德福一致。王阳明则将良知与道德情感视为一体,在道德实践中便能获得超越感官享受所带来的愉悦,使德行与幸福在此世中就关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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