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的最佳状态是"善治",要求社会主体平等参与治理公共生活,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政府作为公共权力部门,是社会治理结构中最重要的责任主体。实现社会治理之善,关键取决于政府自身建设。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在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社会建设背景下提出来的,以公共理性的视野考察其价值取向和改革目标,"良政"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都能在其中得到体现。以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是正确处理"良政"与"善治"的关系,将行政体制改革与社会体制改革有机结合的理性选择。

  • 单位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