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版权独家交易已经成为竞争市场的基本交易模式,对竞争市场产生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竞争风险。然而,在当前认定标准下,独家交易违法性认定存在局限性;执法过程中,以《著作权法》为主的内部约束、《反垄断法》为基础的外部约束机制难以起到规制作用。针对执法困境,从实践出发,以认定标准、执法规制为抓手,细化认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化解数字音乐独家交易竞争风险,优化数字音乐独家交易的垄断规制机制,从而促进数字音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