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信网络诈骗退赔责任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颇具争议。责令退赔制度本质上属于对物的强制处分措施。完全连带责任和完全独立责任,或过分加重犯罪人责任或过分减轻犯罪人责任,未能全面理解责令退赔制度的实质。为实现权益保护的平衡,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犯进行分类,构建固定工资型从犯承担实际获利范围内的独立责任、诈骗提成型从犯承担直接参与的诈骗数额范围内的连带责任的复合责任方案。上下游的关联犯罪人获利模式与固定工资型从犯类似,也应在实际获利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