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日渐完善,2021年的国有资产交易中,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类交易占到总量的11.4%,达到3428.5亿元。然而,由于转让方通常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时对举牌方设置了条件要求,导致市场中很多转让资产的真正需求方不能参与竞价,从而企业资产转让类交易的竞价率大大减少,使本应增值的国有资产没有充分体现市场化价值。为此,应尽可能减少对潜在举牌方的各类不合理限制,使国有资产在充分公平的竞价中实现最大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