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根据《四川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川农发[2021]14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顺利实施,确保完成2022年度减抗行动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