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的上一版本由深圳市档案局提出并起草,于2005年4月30日发布,同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档案行业的第一个规范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的推荐标准,对公务电子邮件的撰写、传递、鉴定、归档、整理、移交与保管等规范化程序和管理规则进行了明确,对各单位公务电子邮件的归档和管理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