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相较于其他证据更易被篡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认定困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独立发挥证据价值。区块链技术有效缓解了真实性认定困难的问题。在区块链存证电子数据被广泛应用之际,需回应其对传统证据法理论带来的冲击。区块链存证电子数据未形成一种新的证据种类,也并非当然地归属于电子数据这一证据种类。区块链存证电子数据并非不可篡改,但已达到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