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政府提出的建立环保低碳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实施,汽车生产企业也逐渐地建立新型能源电动汽车的研发体系以及生产的模式。因为该类企业尚属起步阶段,前期的资金投放大,导致在运营时企业的资金紧张。所以企业可以在具体企业增值税的缴纳当中进行增值税的节税,可以在相关税金方面达到最大的节税作用。依据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以及具体的赋税制度规则来看,在以后的新型能源企业的发展中,作为企业经营方,在进行具体的电动汽车的换电经营方面应该向目前存在的电池租赁业务等术语进行改革,进行商业化操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