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子》第二十七章中第一次提出"师资"之概念,指出"师"即"善人者","善人者"通过自身的"五善"之能力实现对"不善人"的"救",体现了"善人者"的德、能、智、行的高度统一,这是老子对"善人者"这一角色的要求。"资"则是师之对象,即学生。"师"与"资"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老子强调,师者要"善救人",如果忽视"不善人"之"不善"在"德",为师者不把救"德"放在首要位置,就不可能达到"无弃人",不可能做到"善救",也就是"善人"之失。这些观点启示我们,现代教师要真正做到"善救",必须具备爱的能力、公正施教的能力、激励学生的能力、持续学习及反思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