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自然法思想一方面承续了古典自然法学派关于人生而自由平等的观念,另一方面抛弃了自然法传统中的理性传统,将自爱心和怜悯心作为先于理性而存在的基本情感接受下来,为自然状态中的人性分析提供了基础。通过社会契约,卢梭以法律的形式将人的自然权利确定下来,把人对自然的服从置换为对法律约定的服从,从而实现了"重返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