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我国国有企业的核心功能,既有一般性,也有特殊性,概括来说,主要包括经济增值与分配功能、科技创新主体功能、产业引领功能、战略安全功能、国计民生功能、公共服务功能等六个方面。2022年12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示要求,“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谋划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首次提出“增强核心功能”,这是党中央对国企改革作出的新部署,对国资央企提出的新要求。国有企业要增强核心功能,切实发挥央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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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