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早期为了镇守边关,在沿袭明朝地方建制的基础上,对直隶地区推行多个行政长官共同管理的模式:先后设立了顺天巡抚、保定巡抚、天津总督(巡抚)、宣府巡抚、宣大总督和直隶河南山东三省总督。随着清代实力的逐渐增强,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加强中央集权;削减地方开支,以裕国家经费;并伴随着直隶督抚长官的裁撤,对直隶地方的各行政长官实行整合,于顺治晚期形成“一督一抚”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