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指出,要积极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指明了方向,全国多个试点地区进行了实践探索。目前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存在着抵押主体范围小、申请抵押难度高、宅基地价值评估不到位、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应从完善相关法律、扩大抵押主体范围、放宽申请抵押的条件、完善宅基地价值评估标准及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等五个方面来破解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困境,以提高农民抵押积极性,充分发挥宅基地的财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