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用“谨慎”的厅官

作者:陈刚
来源:党员干部之友, 2018, (11): 42-43.
DOI:10.19427/j.cnki.dygbzy.2018.11.029

摘要

<正>出场人:李耀新原任职务: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涉案罪名:受贿罪犯罪事实:2000年至2016年间,李耀新在先后担任上海市发展计划委产业发展处处长、嘉定区政府副区长、长宁区政府区长、市经信委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改制、收回欠款、扩征、收储土地、企业发展、获取发展基金资金支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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