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要途径。三治之间的关系是“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是辅助”。“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生成发展规律有其特有的逻辑: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国家与社会的矛盾互动;制度与理念的彼此融合。从济南市莱芜区“三治融合”实践中,得出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德法融合、坚持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重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