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叶利钦时期,滨海边疆区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政治法律制度,它既带有民主社会的某些表面特征,又具有极权主义的实质倾向。分立和制衡的政治结构只具有法律层面的意义。杜马、司法机构和其他国家权力系统均受制于执行权力机构。政党和社会运动在边疆区地方政治生活中影响不大。主要的政治动员能力掌握在执行权力机构手中。实质上人们面对的是一个以边疆区行政长官为首的掌握了整个地区国民经济和行政管理职权的宗派化执政集团。

  • 单位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