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内地动物保护立法面临着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困境,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价值冲突、法律体系不协调、法律执行与适用困难的障碍。澳门特区的立法水平较为发达,其于2016年颁布实施的《动物保护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现阶段可尝试在经济较为发达、社会公众观念较为开放的地区进行立法;立法内容不可过于激进,应以民事与行政手段为主,有限度地进行立法;同时,重视社会公众保护动物文化塑造与观念培养,借助媒体舆论,通过教育宣传等手段,使公众形成保护动物的思想观念,最终实现动物保护的目的以及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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