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2013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不含台湾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数据,构建农业保险发展潜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对各地区农业保险发展潜力进行评价和分类。结果表明:我国各地区农业保险发展潜力差异明显,自然条件适合农业发展的地区一般拥有较大的农业保险发展潜力;经济较发达的农业大省一般发展潜力较大,传统的农业大省中,山东、江苏等省份经济较发达,发展农业保险的条件较好,而现阶段农业保险发展规模还不能与其农业规模相匹配,未来发展潜力较大;最后,根据聚类分析,将我国开展农业保险的地区划分为五类,针对不同类型地区,提出相应的建议。